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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在網上看到貓咪認養的訊息都很納悶 ,尤其是那些已經養了很多年的朋友,上面寫道:因搬家、因懷孕、因家人…叭啦叭啦叭啦的一些爛理由而無法繼續養下去所以要送養,認養人上的條件又寫道:會慎選認養人、年滿二十啦、有經濟基礎啦、……很可笑的一點是養貓是一輩子的事,要考慮清楚,不能無故棄養…那我想問那些送養人,自己都無法做到養一輩子,自己當初養貓時都沒考慮清楚,還想要求別人,不是自打嘴巴嗎?自己知道不能無故棄養,還因為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而棄養,這就是嚴以律人、寬以律己吧~
順便提到,我已經無法再處罰jaguar了,因為牠已經會開籠子的鎖了,所以做錯事時不能用關的,要想點別的辦法,真是個聰明的小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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