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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這種事喔!


台灣真的是無奇不有.....................


200不是大錢,但是獲利率是10倍耶...................


日前母親代我收到一份快遞寄送的生日禮物包裹,裡頭除了一條普通的項鍊,還有一張不具名的小卡片,僅寫著"生日快樂"四字,送貨單上地址是"新莊"某地方,寄件人欄中也只填著 "".這份禮來得唐突,連兩百元的快遞費都是母親繳的.但這到底是誰送的東西,卻讓我傷透腦筋.能記得我生日的人一定是熟朋友,但我又沒有住新莊的林姓朋友;且就算是不認識的人,既會送生日禮物,怎又會讓對方付快遞費呢?
       
我拿著這份 包裹到 先生的辦公室一同討論,兩人都猜不透怎麼會有人這樣送禮.想打電話向快遞公司查問,簽收單上卻沒公司電話或地址,於是就試了104,但104告知這家公司並沒登記電話.百思不解之際,先生的同事晃然大悟的喊道:就是這家快遞公司送的,他們要賺的是快遞費用!
       
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想想的確有道理.首先:通常快遞公司都會在送貨單上印刷公司電話及地址,除了供客戶查詢之用,也可能為公司招攬生意.而我手上這張送貨單,僅有公司名稱而已其二:包裹來路不明,即使是陌生人送的,既有誠意送禮,怎又讓對方付運送費呢?
       
第三:送貨單上詳列寄件地址(包括巷/弄/號/樓),但寄件人卻不留自己名字,是何用心?只怕地址也是假造的吧!
       
第四:原本我母親不肯收這來路不明的包裹,在猶豫之時,送貨人即提醒她:"可是這是生日禮物呢!"我想大多數的人反應就會像我母親一樣"那還是收了吧".

最後:那條項鍊根本就是不值錢的地攤貨!
       
事後我們也覺得這也不是什麼快遞公司,根本是那些騙子捏造出來的晃子(這家公司叫"弘達",當然他們也可能換用其他名稱),他們不知到哪兒弄到了些通訊錄,利用受害者生日之前將禮物送達,再讓受害者無法拒絕的付了快遞費用
       
(
二十元的項鍊換二百塊快遞費,太划算了!!!),簽收單上也不留地址電 話,讓受害者無從查證,真是缺德的太高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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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