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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進辦公室看爽報時,看到一則…「翁狠奪貓命 掃帚猛K頭」的新聞


內容大概是:


北市「極簡咖啡」以飼養流浪貓聞名,今年8月有一名客人聽到貓的慘叫聲,立刻通報店員一起出去察看,發現85歲老翁拿掃帚猛打浪貓「黑白」的後腦杓,最後傷重不治。咖啡店控告老翁,最後法官念老翁年紀且為初犯,故罰以3萬換緩起訴。


我看到後第一個反應當然是,又是一則花錢了事的虐待動物新聞,心情當然受到影響,於事我就在噗浪上寫下了我的心情,後來有噗友說中間好像還有其他的過程…等,又剛好看到另一噗友轉貼的訊息,所以心裡也浮出了一些同情心,因為本來也不是一定要把年事已高的老人家逼到什麼地步,也只希望他能知道自己錯在哪!所以除了罰金外,法官也提出了其他的附加條件,這樣至少讓我能接受了……因為這並不是只有花錢了事而已。


到後來,又看到了這則動新聞,看到了最後那個里長說的話讓我本來已經平靜下來的心又再度火起來…


什麼叫做:如果為了這隻貓又死了一個人怎麼辦?這個里長完完全全的不把貓命當生命在看吧!


我想也是因為這個里長的態度太讓人不爽,噗友們陸陸續續的把真相一一還原,了解所有事件後…我不再同情老翁到底年數有多高了,因為一再讓步的結果卻是換來一隻貓的生命,原本「黑白」的主人也念在老翁的年事已高而不想提告,但是…對方的態度實在讓主人不得不出來,一心只想阻止再有浪貓被虐待。


我把「黑白」的事件從頭看了一遍,我心疼的哭了~(我想這是老翁所不能理解的吧)


真相1--原來這對老夫婦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主人也一直為了讓浪貓不再受傷,只能一再的讓步,接受這對老夫婦貪心、無理的要求


真相2--原來「黑白」是在自家窗台上被老翁打的,並不是跑到老翁家門口才被趕的,這不就是所謂「侵門踏戶」的囂張行為嗎?連結2


真相3--當在乎老夫婦年紀時,有人在乎過主人要承受哪天又有人侵門踏戶的來打死自己小孩(貓咪)的那種壓力及恐懼嗎?里長表面說要協調,但實際卻暗中幫著那對老夫婦,有噗友告訴我說:原因很簡單,因為貓不會投票給里長!


每次有這種虐貓(狗)新聞出現,許多愛寵物的朋友都會集合力量幫助這些小動物們,但身邊總是會有一些沒養寵物或者不理解為何把寵物看成家人的人在說:幹嘛小題大作、只不過是動物而已、有必要搞這麼嚴重、那些愛動物都愛到變態了………等等指責。


但是,如果有時間可以把「黑白」事件從頭看一次就知道,只是單純的想讓台灣動物保護法可以完整,因為現在台灣的動物只有「物權」而沒有「生命權」,所以一再的發生虐待事件,主要只是要嚇阻那些不把動物生命當生命的人。


在這事件裡,主人一開始也因為老翁年紀、健康狀況而考慮是否要提告,但也是想讓這個事件能受到觀注而讓動保法更好,所以主人也一直請記者強調焦點不要放在老夫婦身上,請把焦點放在貓咪身上,並不是執意要老夫婦付出什麼代價,只是想讓他們自己知道:我、錯、了!因為罰不罰錢或者罰多少錢那些對我們來說是沒意義的,導正觀念才是最重要,即使無法改變那些討厭貓的人想法,但至少不要因為討厭而殘忍的對待一個生命,前題是……請把他們當做是一個生命,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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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